電車資源獲悉,8月21日,佛山市公安局發布了《關于公開征求<佛山市公安局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> 意見的通告》,擬對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進行優化調整。其中,通告提到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、新能源輕型貨車、新能源微型貨車以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。新能源中型貨車除高峰期(7:00—9:00、17:00—19:00)以外不受限制。通告的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。
原文如下:
關于公開征求《佛山市公安局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》 意見的通告
根據《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有關規定,市公安局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、相關渠道收集到的意見以及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效果等因素綜合考慮,對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進行了優化調整?,F通過佛山市人民政府網站(http://www.foshan.gov.cn)和佛山市公安局政務網站(http://fsga.foshan.gov.cn)發布通告,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。
一、征求意見時間
自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,共7個工作日。
二、意見反饋途徑
(一)信函: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收,通信地址: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二路1號,郵編 528000。為便于溝通、反饋信息,確保起草機關能夠完整了解所提意見,請提供意見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中注明“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征求意見”字樣,并留下姓名、聯系電話、電子郵箱等有效聯系方式。
(二)政務網站:可通過佛山市人民政府或佛山市公安局政務網站,在通告頁面留言反饋。
附件: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
佛山市公安局
2023年8月21日
附件
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
為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,經市政府同意,我局決定自2023年 月 日零時起,優化調整我市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?,F通告如下:
一、調整貨車限行范圍和措施
(一)禪桂新北片區限行范圍(不含高速公路):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,南以東平水道為界,西以東平水道、佛山水道、佛山大道為界,北以海八路、佛山水道為界。由核心區域和其他區域兩部分組成,具體措施如下:
1.核心區域(東以桂瀾路、聯河路為界,南以魁奇路為界,西以佛山大道為界,北以海八路、佛山水道為界,見附圖A)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一切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。
2.核心區域界線上的桂瀾路(海八路至魁奇路段)、聯河路(海八路至佛山水道段)、魁奇路(桂瀾路至佛山大道路段)、佛陳大橋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;海八路(謝邊立交至S47廣佛江珠高速路段)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一切貨車通行;佛山大道(謝邊立交路段至瀾石大橋)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一切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。
3.其他區域(見附圖A1)每天7時至10時、16時至21時,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。
(二)禪桂新南片區限行范圍(不含高速公路):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,南以荷岳路、三樂路為界,西以佛山大道為界,北以東平水道為界。由核心區域和外圍區域兩部分組成,具體措施如下:
1.核心區域(東以百順道為界、南以富華路為界、西以吉慶道為界、北以東平水道為界,見附圖B)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一切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。
2.其他區域(見附圖B1)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。
3.其他區域界線上的三樂路(佛山大道至荷村路口路段)和荷岳路(荷村路口至水口大道路段)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中、重型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;佛山大道(三樂路路口至瀾石大橋路段),每天6時至22時,禁止一切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。
二、本通告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、專項作業車、掛車。
三、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、新能源輕型貨車、新能源微型貨車以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。新能源中型貨車除高峰期(7:00—9:00、17:00—19:00)以外不受限制。
四、在限行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,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(如:佛山市政府關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、禪桂中心城區綠色物流區域貨車分類通行管理等)。本通告的貨車限行范圍和路段,以路面實際交通標志為準。
五、確須在上述道路限行時段行駛的貨車,通過“交管12123APP”向佛山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,在規定時間和區域路段通行。
六、本通告自2023年 月 日零時起施行。違反本通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。
附件: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區域示意圖
佛山市公安局
2023年*月*日